四平市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和市委对政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统一全市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四平、法治四平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社会稳定形势、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市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
(六)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全市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全市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代管市法学会、市社会管理指导中心、市反邪教教育中心。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吉icp备1020179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