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吉林省公、检、法、司联合出台了《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免责免罚清单》。白山市江源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区各政法机关全面展开贯彻落实工作。
学懂吃透提振理论学习“精气神”
江源区政法委采取“集体学习交流研讨”的形式围绕《清单》及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同时围绕《清单》所列的相关案件罪名进行研讨交流;同时要求各机关单位熟练掌握刑法的具体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力争在具体的案件办理中,掌握好法律尺度,更好地落实文件的核心要义,使相关办案部门的每一位政法干警提高政治意识,持续提高重视程度,切实增强服务民营企业的责任感、使命感。
做好宣传深入企业“零距离”
时代在变,方法在变,为了使企业能够读懂《清单》内容,江源区政法委组织委机关及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从办公室走进企业身边,对企业涉及的多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调研,掌握民营企业实况,同时通过法律宣讲、走访座谈、答疑解惑等“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民营企业宣传《清单》的具体措施,发放《服务企业发展》等法治宣传手册,“零距离”走进企业帮助民营企业经营者提高法律意识、法律素养,使《清单》能更好的为民营企业服务。
多管齐下推进《清单》落实“高质量”
为了全面掌握江源区《清单》适用情况,杜绝过度适用《清单》的问题,白山市江源区政法委实行了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请示报告制度以及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办案单位负责人和办案人员“双责制”;建立本部门的《请示报告制度》和案件办理机制,对在办的刑事案件登记造册,随时对案件的办理进行跟踪指导推进快速办理;建立案件办理集体审核机制,要求办案部门受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应尽快进行初步调查,在决定是否立案时,须向各部门分管领导汇报后集体作出决定。
在案件侦查中,派出专人跟进指导案件办理工作,在证据的搜集固定、办案程序上给予指导。在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和对涉案财物采取扣押、查封、冻结措施时,公安局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保持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办理的良好沟通协调,适时向检察院相关部门通报案件具体办理工作,争取检察部门的全力支持。
初心点灯,使命作舟,担当为桨,实干扬帆。白山市江源区政法委将充分落实好《清单》内容,保障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减少执法活动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为江源区民营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营造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