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录钢主持,党组书记、院长翁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政治部主任杨录钢同志宣读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报了吉林省法院系统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全院干警以此为鉴,切实加强思想认识,在工作中要保持清醒头脑,常怀警醒之心,常思腐败之害,始终做到司法公正、踏实做事、廉洁办案。
党组书记、院长翁建军提出,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党组要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全员参与。二要加强组织领导。院警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集中精力抓好落实,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警示教育扎实推进。三要紧密结合实际。各部门要把开展警示教育与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以及日常执法办案结合起来,充分认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思想根源,自觉对照检视查纠问题,紧盯执法办案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刀刃向内,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四要坚持立行立改。要把整改贯彻始终,即查即知、立行立改。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对症下药,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会后,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从警示教育的案例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时刻提醒自己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防微杜渐、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