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字为先,多元调处,有效解决矛盾纠纷。扛起化解信访工作主体责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将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实际效能。创新推广“矛盾纠纷帮帮团”经验做法,采用“信访 调解 群众参与”联动工作模式,整合辖区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公检法、律师、各社区(村屯)干部及“五老”人员等资源力量开展工作。首先是百姓说事,通过固定日子集中说、团员联合上户说、急事要事现场说,让老百姓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次是联合议事,结合群众说事、五老参事,集思广益商讨对策;最后是马上办事,对民事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形成了“有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基层治理生动格局。
“分”字为要,分类处置,高效办理群众诉求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准确把握各类诉求的受理部门和受理方式,制定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管辖范围。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厘清各部门与信访工作相关的责任,精准区分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类、检举控告类和申诉求决类等三类诉求,分别导入不同的程序处理。针对涉及多个部门,或者涉及属地和部门之间权责交叉的诉求,部门间存在的互相推诿现象,铁东区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健全由信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法治部门指导监督的工作机制。对于应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的,或者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未依法终结的,按照“依法办理,分级分类,公开、便民、规范”的原则,由有权处理机关依据法定职责,明确处理诉求的法定途径,让群众知道“谁来办”“怎么办”,进一步厘清信访工作职能边界。
“治”字为纲,依法治理,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一方面规范信访工作行为,通过落实程序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要求,压实属地和相关主体的责任,推动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既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流程,确保人民群众的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使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实质性解决;又注重法、情、理相统一,在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充分的权利救济渠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另一方面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积极做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讲解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合法表达诉求。同时,对“六个不得”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劝阻教育;对少数无视劝阻、违反法律法规、借上访之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