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优化全省人民法庭布局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于2020年5月18日将与院机关合署办公的长白人民法庭正式搬迁至独立场所,开始独立办公。
长白县人民法院结合辖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分布情况、案件数量多少等实际情况,对法庭设置、管辖范围、办公地点和巡回审判点位置进行调整和布局。为方便群众诉讼,切实满足群众新诉求、新期待,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建设意见要求,拟报批新建长白人民法庭项目,目前暂时借用两间办公室,作为长白人民法庭的临时过渡办公场所。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配强配齐审判力量,配备两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聘用制文职速录员和一名司法警察,确保审判工作正常开展需要;为确保满足正常办公条件需要,完善办公设施,技术人员放弃休息时间,与网络服务公司联系,将办公必需的网络第一时间安装调试到位,确保办案系统的正常使用;完善安检、监控等各类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配备,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文化建设亦不能少,调解室里绿底白字的标语“宽容的心是最美的道德,善良的心是最美的法律”,让人看了不由地就静下心来……
长白人民法庭立足辖区,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根植基层,贴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便民利民、善于调解民事、家事矛盾纠纷的优势,以更好的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今年上半年,长白人民法庭结案率达92.86%,调撤率为90%。在今后的工作中,长白人民法庭将继续依托自身优势,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活动的同时,完善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机制,发挥法庭社会功能的措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参与社会治理网络构建工作过程中的桥头堡和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