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成立于1982年2月,办公地点在县公安局四楼东侧。内设科室5个,分别是:政治处、办公室、基层社会治理科、反邪教协调科和执法监督科。
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镇赉、法治镇赉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全县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机关。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镇赉县法学会、镇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由县委政法委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