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州法院、州公安局、州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就彭某某案件进行会商。会上,州公安局介绍了案件进展情况,预计6月20日前移送审查起诉。州公安局、州法院、州检察院就案件的指定起诉和审判交流了意见。
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州扫黑办主任朴春杰主持会议,朴春杰指出,要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州检察院、州法院要全力配合,高质量完成案件的起诉、审判工作。
州法院副院长金正龙,州扫黑办常务副主任荣岩参加会商会议。
5月30日,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州法院、州公安局、州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就彭某某案件进行会商。会上,州公安局介绍了案件进展情况,预计6月20日前移送审查起诉。州公安局、州法院、州检察院就案件的指定起诉和审判交流了意见。
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州扫黑办主任朴春杰主持会议,朴春杰指出,要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州检察院、州法院要全力配合,高质量完成案件的起诉、审判工作。
州法院副院长金正龙,州扫黑办常务副主任荣岩参加会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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