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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智慧法务区 |长春互联网法庭:创新不止 与时俱进

                                              



    坐在白色审判桌前的邢程法官轻点鼠标,清脆的虚拟法槌声在互联网法庭又一次敲响。“长春互联网法庭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某与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现在开庭!”在素雅静谧的第六法庭内,没有原告席和被告席,也没有书记员席,此案的当事双方分别是身处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家中的原告王某和身处天津市北辰区一律所内的被告代理人。



                                               诉讼全程在线 无需异地风波

    家住长春市双阳区的买家王某,竟一次性网购17个智能马桶盖!

    在收到货后,王某以“没有宣传中的烘干功能”为由,将发货地位于天津市的卖家起诉至长春互联网法庭,要求退一赔三。此案将如何跨地域审理呢?

    “从起诉、立案、缴费、质证、审理再到宣判,王某和被告一次都没有来过法庭,全程在线操作。”邢程法官说,原告王某在电子诉讼平台上填写起诉书后,通过立案小程序、异步质证、庭审二维码等手段实现在线立案、上传证据和参与庭审。在传统诉讼中,身处天津市的被告将要往返长春多次,但在本案中,被告代理人在天津市的律师事务所中就完成了诉讼。

    据邢程法官介绍,案件审理中,原被告对于“网购智能马桶盖缺少宣传中的烘干功能”均无异议,但就是否应当“三倍赔偿”的问题各执一词。原告王某对于被告给出的“由于运营部门搞错了导致宣传不符”的解释并不接受。王某认为,该网店的宣传与事实不符,构成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应当退还1.5万余元货款,并按三倍赔偿其4.5万余元。

    但被告代理人辩称,该事件发生后,商家一直积极与王某沟通退货事宜,但王某怠于履行其权利并表示货物下落不明,因此导致无法退款退货;其次,对于商家无心过失不应认定为故意欺诈消费者,不存在欺诈的因果关系。而且,王某一次性购买了17个智能马桶盖已经远远超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不属于正常的合理消费行为。

    经法院审理查明,这17个智能马桶盖确实没有该商家宣传的烘干功能。同时,王某作为一般消费者,其一次性购买17个智能马桶盖数量明显超过普通消费者的正常生活需要,结合商家在售后积极与他协商退货、退款等因素,这不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因此不应当认定商家构成欺诈。最终,该案以“退一,但不赔三”结案,对此,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异议。

   “在审理过程中,庭审系统对参与诉讼人员的语音是可以自动识别好庭审笔录并同步到原被告双方的手机端,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签名对笔录内容进行确认。该案诉讼全程在线办理,这也体现了网上纠纷网上办的建庭初衷。”长春互联网法庭庭长李爽介绍道。

   “网上纠纷网上解,网上纠纷不下线”。长春互联网法庭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集中管辖吉林省范围内的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权属纠纷、交易纠纷、互联网平台经济模式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等八类案由。其中网购纠纷案件多为异地起诉,案值不大,甚至有些案件往来奔波的费用都将超过诉讼标的本身,所以长春互联网法庭采取全程在线的审判方式,就是为了高效便民智慧利民。



                                             未满“两周岁” 却已风华正茂

    长春互联网法庭“诞生”于2022年6月1日,作为东北地区首家互联网法庭,在落位长春新区之初,法庭就承载着加速推进法庭智慧化新征程,探索建立健全网络治理新体系的多重使命。

    虽然长春互联网法庭至今还未满“两周岁”,但使命在肩,笃行不息,它一“出生”就肩负起推进互联网与司法服务深度融合的使命,一亮相就要与众不同。区别于传统法院的建筑风格,长春互联网法庭的院落没有围墙,也看不到往来奔走的诉讼群体,一座三层的朱红色小楼掩映在错落有致的绿植园景中,记者步入宁静素雅的楼内,触目可及的是大数据可视化平台、3d智能导诉台、可置换虚拟背景的网上法庭,仿佛置身于科研单位......

   “司法为民,利民惠民需要先进的科技支撑,这就需要我们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李爽庭长微笑着说,在工作人员对“3d智能导诉台”及共他自助服务终端的演示中,记者看到,当事人只需以“选择传诉讼相关信息, 即可生成一份专属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在电子屏幕上可以直观、便捷地获悉基本法律问题的解析,从而掌握诉讼流程,弄懂诉讼要点, 并且自助式完成线上阅卷和缴费环节。

    数据为本,应用为要。大数据是未来的“新石油”,而智能化是提炼它的关键,这个比喻对于司法数据同样有效。随着“大数据可视化平台”系统的建立, 长春互联网法庭通过对海量司法数据的汇集、储存、计算和运用,实现了对案件数据的动态监控、案由分布的实时分析,案件当事人的区域划分及对案件质效的清晰量化。在一目了然的大数据可视化信息辅助下,法官对审判工作心中更有“数”,随时可以对审判方向、短板不足进行调整和补益,促进审判质效更加便捷高效。

    便民减负,创新不止。在长春互联网法庭“智汇卷”平台的实体化运行中,当事人居家刷手机就可以完成法庭质证,更能随时随地了解案件信息、掌握案件进展、调阅卷宗材料。

    随着全渠道、全网络卷宗材料汇集以及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的深度应用,司法辅助人员不仅解放了双手,也为法官庭前阅卷、组织证据交换、归纳争议焦点、裁判文书写作、结案一键归档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障,同时极大降低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成本,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实现了互联网案件的全流程线上操作。

    科技赋能,高效审理。在案件审理中,长春互联网法庭创新运用语音识别系统, 法官可以实时与律师、当事人进行“云端”交流;运用庭审记录语音转写、文书自动生成与纠错、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技术,有效帮助审判人员查错减负;在互联网金融类案件中推动智审程序,创新采用“合一开庭”模式进行系列案件一并审理,利用裁判文书模板,域代码等功能批量生成裁判文书,使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9-15天。

    正是在强大科技的赋能下,长春互联网法庭充分发挥智慧审判功效,截至2024年4月25日, 长春互联网法庭总计受理案件3626件,结案3319件。在正常结案时间为3-6个月的情况下, 长春互联网法庭平均结案时间仅为34.42天; 一审服判息诉率95.84%、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94.45%,全口径结案率始终名列前茅。这些坚实的数据,充分证明智慧发展带给人民群众和司法裁判的高效便捷,同时也成为打造“互联网 审判智慧”长春样本的生动注脚。


                                                   与时代同向 探索永在路上

    长春互联网法庭诞生于新使命,成长于新探索。在数字中国建设奋力加速中国式现代化的新时代,虚拟财产、5g、物联网、区块链刚刚登陆舞台中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元宇宙就已呼啸而来!

    如何用数字法治护航数字吉林?这是现代法治新形态,也是法院智慧化建设探路者的必答题。因此,长春互联网法庭的探索之路注定没有“暂停键”,只有“快进键”,没有“休止符”,只有“催战鼓”。

    做强硬科技,更需软实力。长春互联网法庭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对当前法学理论前沿问题的探索,针对“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对法律及法学的影响”“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平台治理和用户权益保护”等内容深入撰写专项主题报告,并多次前往北京、杭州、广州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撰写调研报告, 为预防未来纠纷提供司法指南,为法治护航数字吉林谋划在先;积极与腾讯、字节跳动等头部互联网公司沟通,为创新科技手段、提高司法效率而努力探索。与地方政府机关定期交流,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努力推动让“数据多奔波、群众少跑腿”;积极携手“3 3”共创互联网司法案例库,推动互联网司法高质量发展,在数字经济、平台治理、隐私保护等方面携手创新想法、创新维度、创新视角,实现“3 3>6”的理想目标。

    攻坚新问题,探索新路径。长春互联网法庭作为功能型法庭,在推广新型审理模式、探索构建新型诉讼规则、诉源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长春互联网法庭联合吉林省内14家银行金融机构针对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充分探讨和论证,以过往审理的金融债权案件为数据基础和经验来源共同探究源头治理新方式,为全力做好金融纠纷审理、金融债权清收、金融犯罪打击处理提供了强大司法支撑,促使互联网金融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明显下降,诉源治理工作效果显著。

    非诉机制挺前,云端调解落地。2024年2月29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与长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就建立互联网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签订合作意向。《关于建立互联网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落地,成为用机制规定将调解前置的有力保障,并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网络科学技术,实现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人力投入成本,将司法资源做到有效利用。

    两年来,长春互联网法庭在“与时代同向、唯创新不止”的探索路上,踔厉奋发,永葆初心。正如长春互联网法庭的主色调一般,素雅洁白,但却意义非凡;正如长春互联网法庭 logo 一样,由蓝天、法槌、长春市花君子兰的艺术符号组成互联网标志的“e”字,上入云端,下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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