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西安、法治西安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区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和上级政法机关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全区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全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全区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区法学会。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政法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业务科(综合科):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区委干部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承担协助区委及区委干部主管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工作。协助主管政法工作的区委领导同志了解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情况。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开展机关、直属单位及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政法舆情的监控分析,研究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国内外舆论情况和信息,提出对策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区委宣传主管部门。承办综合协调政法部门媒体宣传工作的具体事宜。协助区委宣传主管部门做好政法领域重大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拟定宣传方案和口径。协助区委宣传主管部门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活动。承担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根据授权代管区法学会的干部。承担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涉及政法工作综合性文稿事务。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保密等工作。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全面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区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工作。
(二)维护社会稳定科(维稳科):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区政法各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配合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牵头单位,指导全区政法系统加强国家政治安全研究,分析研判政治安全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调研掌握一定时期内政治安全重大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指导协调政法等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组织政法系统开展政治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督促检查政法各部门做好政治安全防控、危机防控。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了解掌握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反邪教斗争活动。监督检查全区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违法问题组织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上级政法委和区委交办案(事)件和需要区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承担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综治科):调查分析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指导协调各乡镇(社区)和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推进全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指导协调推动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社区)、村综治维稳机制。指导协调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护路护线联防、校园和医院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推动“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