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晚,第二届“热血铸剑·丹心卫民”全国公安“百佳刑警”推选宣传活动结果揭晓,100名公安干警当选“百佳刑警”。其中,我市刑警张峰入选。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公安刑侦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促进刑侦工作和队伍建设,公安部近期举办了第二届“热血铸剑·丹心卫民”全国公安“百佳刑警”推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刑侦部门和广大刑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拼搏精神,展示他们打击犯罪、守卫平安的爱民情怀。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全党、全国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明年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这是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喜事。希望全国公安“百佳刑警”和提名奖获得者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百佳刑警”为榜样,忠实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奋力谱写“两大奇迹”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辉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大队长张峰
张峰,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辉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从警以来,张峰同志累计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人,抓获各类逃犯150余人。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曾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面对新冠疫情,张峰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中,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疫情防控侦查破案两不误,被辉南县人民政府评为“抗击新冠肺炎先进个人”,张峰同志用忠诚无悔的誓言诠释一名刑警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