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不服基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刑事申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基层院案件承办人、申诉人参加听证。两名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了听证会。
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申诉人王某某陈述了申诉请求和理由,原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以及做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详细阐述。两位人民监督员分别就本案的事实认定及证据情况发表了意见。承办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作出审查意见。
检察机关通过对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的方式,以公开促公正,有力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力促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