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兽药款拖欠案,帮助申请执行人张某成功解决了困扰其多年的欠款问题,同时也让被执行人臧某、林某履行了还款义务,使其避免了因拖欠钱款而给自己带来的不良影响。
承认欠钱,但没钱?
原告张某自己经营一家兽药店,经营期间与被告臧某、林某夫妻二人相识,二人从事肉食鸡饲养,经常到张某处购买药品。近几年肉食鸡市场不景气,二人与张某商议能不能赊药,并保证只要肉鸡成功出售,第一时间还款。张某觉得二人是老顾客,平时为人也不错,就同意了二人的请求。但是赊药两年期间,臧某、林某一直未提还款的事情,为了避免未来存在纠纷,2019年9月,张某将这两年来二人所欠的药款进行汇总,并要求其出具一张借据,二人欣然答应,并表示一定尽快还款。这一个承诺让张某等到了2022年,期间张某多次向二人索要欠款,但二人均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无奈,张某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臧某和林某给付原告张某兽药款165350.00元人民币及案件受理费1803.5元。
判决生效后,臧某、林某二人虽然承认欠款的事实,但是仍以养鸡赔钱为由,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张某见自己索要无果,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以车抵款,案执结!
收到申请执行人张某的请求后,执行局立刻组织干警对被执行人臧某、林某名下财产进行清查,发现二人名下有一辆现代汽车,遂与二人进行协商以车抵款的相关事宜,协商过程中,二人起初对以车抵款还有些许抵触情绪,但是通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二人认识到如拒不执行将面临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等法律后果,考虑到自身的发展和孩子未来的成长,臧某、林某最终同意以车抵款。至此,这起困扰申请执行人张某多年的药款拖欠案件圆满执结。
灵活执行为民解忧,依法办案实现公平。辉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保持严谨负责的执行态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案件情况采取灵活高效的执行办法,切实解决百姓的诉求,让案件圆满执结,使群众满意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