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的前两天,身处乡下的申请执行人李某甲,因故不能到通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领款手续,执行法官运用“云确认”灵活办案,让执行款在节前成功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被执行人亦能轻松跨年“不背债”,此举获双方当事人认可点赞。
案情回顾
2019年初,李某乙找到亲戚李某甲,表示自己存留了大批量的发展人参,想要向其借钱用于生意周转,二人口头约定一年还清本金及利息,可一年过去了,李某乙却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认账,二人因借贷纠纷而闹上了法庭。原告李某甲与被告李某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民事审判庭调解后,出具了同样具备执行效力的民事调解书:被告李某乙应于2021年10月5日前给付原告李某甲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9万元。
然而直至年末,李某乙仍旧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申请执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局法官田博嘉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李某乙进行财产调查,并通过电话联系到李某乙做思想工作,向其讲明利害关系,经过一番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同意尽快还款。
2022年1月28日,距离春节假期仅有两天,被执行人李某乙主动联系田法官表示自己想要轻松跨年“不背债”,特来申请还款。按照执行款发放流程,需要被执行人将款项打入法院账户,再由法院将执行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账户或手中。但临近年关,若按照银行走账流程,申请执行人只得年后才能拿到这比执行款,且申请执行人李某甲年事已高,又远住乡下,倒是李某甲的女儿家住法院附近,行动方便,可办理委托手续也需要耗费时间呀!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让双方当事人都能轻松过个好年,田法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决定采取线上网络确认模式开展执行案款发放工作,他通过微信音视频功能与李某甲开展面对面视频交流,确认本人委托诉求,将2.9万元现金执行款一次性给付给李某甲的女儿。
该案巧用“云确认”,真正做到了让当事人少跑腿,使当事人不仅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更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今后,通化县法院将进一步开拓执法办案思路,充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真正做到司法为民,诠释法院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