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舒兰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政法部门共同的、涉及全局的工作作出总体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并指导、协调、监督各部门工作。
(二)研究协调全市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委提出建议。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市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对政法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六)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七)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