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文明办公布了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吉林省12个城市被确定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辽源市成功入围。
地级:白城市、辽源市、松原市、通化市
县级: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大安市、公主岭市、桦甸市、辉南县、珲春市、临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是含金量高、影响力大的城市品牌,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先要取得提名资格,再经过三年努力,才能参评“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起始之年。
来源:中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