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为9名农民工讨回、发放被拖欠工资款,实现了胜诉当事人特别是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王某林、王某检兄弟二人曾承包辽源市某公司位于西安区灯塔镇的养殖场工程,并雇用农民工韩某、张某等9人做建筑工人。到工程结束,王某林兄弟二人拖欠9名工人工资款共计9万余元一直未发放,工人多次催讨,二人却迟迟未给付。于是,9名工人将王氏兄弟二人诉至法院,要求立即给付拖欠的工资款。经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王氏兄弟二人仍未履行协议。韩某等9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西安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得知王某兄弟的公司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没有气馁,多次与二人沟通调解、做思想工作,要求他们想尽一切办法给付工人工资,要尽最大努力让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血汗钱,舒心过节,并明确告知他们,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把他们经营的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公开予以曝光,这不仅影响公司的信用,更重要的是在招投标、融资信贷、行政审批等各方面将予以限制。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王氏兄弟二人终于认识到法律义务不可逃避,表示近期有笔欠款即将收回,收到该款后会第一时间给付农民工工资款。听到这个消息后,执行法官十分兴奋,盯紧该公司账户,欠款刚一到账便将其扣划至法院,成功将申请执行人韩某等9名农民工的工资款执行到位。
执行之本,在于为民、在于执行到位。近年来,西安区人民法院立足于服务民生、保护民利、维护民权,对于涉农民工案件强化主动服务、提高审理效率、加大执行力度。同时,加大对追讨劳动报酬、赡养费、伤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力度,开辟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民生案件尤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重拳打击“躲”“赖”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