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打造政企良性互动新格局,辽源市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服务保障职能作用,制定十二条措施,为辽源全面振兴发展大局保驾护航。
1、做好行政执法监督
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积极督促全市执法部门完善监督机构、配强监督人员、明晰监督职责,确保执法部门内部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加强政府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加强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积极探索与“12345便民热线”等平台的共享联动机制,努力架起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桥梁”。
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电话:3397235
2、着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和备案审查工作,强化对于“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推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动态调整“首违不罚清单”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科学评估、积极推动各执法部门“首违不罚清单”和“四张清单”实际适用,逐步推进行政执法由刚性化向刚柔并济转变,不断提升执法温度。
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电话:3397235
3、拓展公证服务企业的广度深度
积极开展公证利企便民各项服务举措,畅通公证“便企绿色通道”,建立电话预约机制,为企业提供加急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明确公证惠企收费政策,为符合减缓收费标准的企业提供缓交或最高减收50%公证费服务;完善企业数据信息库,减少企业重复提供证明材料,在公证需求量较大企业增置“临时办证点”,推进企业办证“一次不跑”。
责任单位:市国信公证处
联系电话:3726726/16688204149
责任单位:辽源仲裁服务中心
5、推动法律援助惠民助企
推动法律援助惠民助企。畅通农民工讨薪、困难职工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等法律援助渠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务工人员“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依法保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企业与务工人员矛盾纠纷,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助力企业优化用工环境。
责任单位:辽源市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电话:3278929/18643780366
6、引导律师服务市场主体
推动律师服务市场主体常态化,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依托民营企业法律维权中心,推动律所与商会对接,为企业商会提供法律咨询及法治宣讲,引导企业合规管理、依法经营。
联系电话:3278922
7、完善涉企纠纷调解机制
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各类涉企调解组织,指导条件成熟的商会、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鼓励和支持个人成立调解工作室,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免费受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用工、劳资、合同、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各类矛盾纠纷,降低企业法律救济成本,助力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联系电话:3278921
8、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服务管理
常态化摸排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法治需求,开展针对性教育帮扶,简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审批工作流程,推进依法矫正与助力经营同步发展。
责任单位:社区矫正管理科
联系电话:3278908
9、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防止限制市场主体权利、增加市场主体义务以及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文件出台。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纠正妨害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等方面的内容。动态更新并持续推行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方便市场主体查询。
责任单位:合法性审查科
联系电话:3278948
责任单位:合法性审查科
责任单位:行政复议科
联系电话:3334088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联系电话:3278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