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变“事后化解”为“提前预防”,以司法建议“小切口”撬动社会治理“大格局”。
坚持府院联动推动企业发展
2020年4月,王某入职某公司工作后先后两次遭受工伤,但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向其发放停工留薪工资、伤残补助金、护理费等。在经历了与公司协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多个程序后,王某于2023年5月最终拿到了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由该公司支付王某赔偿金、补助金等共计53万余元。
“一个人连续发生两次工伤,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环境是否存在问题?一个劳动争议,老百姓维权经历了多个程序,企业也付出了高额赔偿,如果企业有合规经营的意识和方法,这种纠纷是不是就能大量减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李雪松说。
2023年5月,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审理涉企业案件中发现的部分企业尤其是小、微民营企业存在的不符合法律规范、监管规定、行业准则等行为和风险点问题,向市政府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以府院联动的形式,助力企业开展合规体系建设,打造企业合规管理大环境,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
“建议很好!工信部门牵头,结合以往案件,要举一反三,推动企业合规性建设。”这份司法建议被辽源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馈和落实。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钰多次协调相关事宜,先后与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召开座谈会,最终推动了全市14家单位和各县区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以“开展合规工业企业创建活动”为平台,重点推进9项工作任务,在全市形成了有效预防和化解企业涉诉风险,推动纠纷源头治理的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打通堵点难点
“涉案不动产处置难问题,是造成法院企业破产案件长期未结的主要原因,也是影响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的一个重要因素。”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卢本武说。
针对这一问题,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向市政府发送了对涉案不动产进行处置前先行审查的司法建议书。经充分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2023年8月,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辽源市自然资源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实行涉案不动产处置先行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其中规定在辽源市辖区范围内,人民法院在处置涉案不动产过程中,对可能造成无法按原登记证书确定的位置和面积进行变更登记过户的涉案不动产,在处置前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发出协助审查通知书,交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协助审查。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后,由人民法院对涉案不动产进行委托评估和拍卖。
“《意见》的出台为切实打通长期阻碍破产、执行案件进展的难点堵点搭建了规范化制度体系。”卢本武表示,自该《意见》实施以来已有14件案件进行不动产处置先行审查程序。
坚持能动司法促进诉源治理
“真的很感谢法院,帮我解决了这么大的问题……”当事人毛某感激地说。
毛某是一名钢筋工,在一次作业时不慎摔成重伤。因毛某受雇于包工头张某,而非承接工程的劳务公司,劳务公司认为不应该对毛某的伤病进行赔付。由于包工头和劳务公司不配合,毛某和劳务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也无法证明,因此不能对其进行工伤认定。无奈之下,毛某向法院提起“确认自己和劳务公司的劳动关系”的诉讼。
“该案顺利办结后,发现类似的案件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对劳动者来说耗时耗力。”承办法官民一庭庭长陈传冬说。
为维护此类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陈传冬对工伤认定确认劳动关系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深入研学,并到建筑工地、施工企业深入调研,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最终推动在工伤认定劳动关系时缩减程序,并在全市贯彻执行统一的工作标准。
自司法建议落实以来,辽源地区同类案件数量比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上被高度肯定,以该案例撰写的稿件先后被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省法院领导批示推广。
“我们打破‘就案办案’思维,以司法建议形式有效推动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王钰说。
龙山区人民法院针对餐饮企业乱象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推动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审核证据;西安区人民法院针对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依法追究猥亵儿童的教师刑事责任、就业禁止的同时向有关部门提出5条对策建议,以法治力量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东丰县人民法院针对在开展物业合同纠纷案件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向县政府提出5条司法建议,推动民生问题妥善化解……据了解,辽源法院的司法建议已连续两年入选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王钰表示,辽源法院未来将进一步提升司法建议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坚持以司法“小切口”书写法治“大智慧”,努力实现“办案一件、治理一行、惠及一方”的目标。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