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激发干劲,日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全省1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10名“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东辽县人民法院辽河源人民法庭,东丰县人民法院大阳人民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陈亚荣榜上有名。
接下来的工作中,辽源法院干警将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源、法治辽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