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查获了一辆非法营运的“黑校车”,对驾驶员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此前,开发区大队民警在对一辆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任某为了增加收入,便在接送自己孩子的同时,接送另外6名学生,并按月收取几名学生的接送费用。
民警现场调查取证后,因该车未取得校车标牌,不具备营运资质,便依法暂扣了车辆和相关证件,并安排好车辆做好乘车学生的转运工作。随后,民警对任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为其详细讲解了非法营运的严重危害性。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民警最终依法对驾驶人任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