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爱民”:刘春红
刘春红,女,汉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兼扫黑办副主任。
抗疫冲在前
温暖送爱心
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刘春红主动递交请战书,与同志们奋战在卡点。在党员捐款中积极踊跃,献出自己一份爱心,她也第一时间为武汉人民捐款,用微薄之力主动献出一份光和热。同时,作为江源区正岔辖区的一名居民,第一时间与儿子为辖区卡点三次送去物资。
扫黑除恶
冲锋在前
2019年2月末,刘春红由局党委任命为区局扫黑办副主任,为迎接中央第13督导组检查,她与战友们每天奋战在工作第一线,天天加班到凌晨,审核每一条线索,进行了充分准备,最终,顺利通过验收,完美收官。
守护一方平安
忠诚履职
刑侦工作的主要宗旨就是打击犯罪,抓捕嫌疑人,这项工作也能更好体现刑警爱民的工作品质。刑侦工作本就是个高危职业,化装侦查、抓捕嫌疑人更是危险之极,刘春红没有因为工作危险而退缩,在刑警大队工作多年来,除了干好本职工作之外,多数时间都是与战友外出化装侦查抓捕嫌疑人,这些年来参与了50余起案件嫌疑人的抓捕工作。
不畏艰辛
勇担重任
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网络犯罪成了新近犯罪的主体,电信诈骗案件发案越来越高,这是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许多老百姓苦不堪言。江源区公安局审时度势,在全市最早开展了打击电信诈骗案件工作,刘春红同志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中勇担重任,与战友们辗转全国各地,多方抓捕多名嫌疑人,为群众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忘我工作
无私奉献
刘春红同志三年来,参与侦破大要案10余起,参与抓捕嫌疑人100余人,参与押解嫌疑人10余次,参与侦破涉黑、涉恶案件3起,审核、审阅卷100余本,行程三万余公里,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上百万元。
“民拥警”:闫民
闫民,男,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四平市铁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工作期间,他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觉悟高,工作认真踏实,业务精益求精,时刻把弱势群体的冷暖挂在心上,受到了区司法行政系统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将法律带到群众身边。闫民经常深入到社区、乡村宣讲宪法和民法典,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共开展普法宣传近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现场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
全力做好认罪认罚及听证工作。闫民是铁西区法律援助中心派驻铁西区人民检察院的值班律师,积极配合铁西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做好认罪认罚工作,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400余件。由于他耐心细致为嫌疑人释法说理,充分保障了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知悉性、自愿性、真实性以及司法机关办案的程序正当性,使得该院的认罪认罚适用率较高,且嫌疑人反悔上诉率较低,他的努力为认罪认罚政策的推广适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积极参与公开听证。闫民共参与铁西区检察院各部门组织的听证十余次,在听证会上他有理有据地阐述观点,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问题现场答疑,为检察机关做出有说服力的决定起到关键作用。
用真心真情服务群众,为弱势群体利益保驾护航。闫民作为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名律师,他心系群众,履职尽责,他认为,一定要让群众感觉到,法律不再只是一张冰冷的纸,它应该是有温度、能暖人,所有人都能受惠的保障。例如,他办理的一起疫情期间讨薪案件,由于他直接受理援助申请,并引导当事人及时向铁西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最终做出了裁决,较好地化解了矛盾,避免群体上访事件出现。他工作期间,接待处理的援助案件300余件,每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优势,为政府及公共事业提供服务。闫民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妥善解决各类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接待中,他与群众融合在一起,以心换心,以情换情,以理服人,认真做好每一起案件。他还参与区里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调解信访矛盾纠纷,并积极研究探索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新经验、新方法,进一步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回归法治轨道。
闫民凭着对法律援助事业的无比热爱,凭着一颗执着追求法律公平正义的事业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得到了受援人及当地政府的高度认可和称赞。他将坚守着“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法律援助之路上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