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爱民”:陈忠凯
陈忠凯,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9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长春市公安局内保支队一大队一级警长。
陈忠凯是一名退伍军人,同时也是有着33年党龄的老党员。从警22年来,他先后负责过金融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和夜治安巡逻防控等工作,近10年来,他一直工作在夜治安巡逻岗位。他坚守初心,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忠实地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他用真心和真情默默守护烈士家属的事迹被曝光,并先后被长春晚报、东亚经贸新闻、北方法制报、长春广播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他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心信赖,成为为民实践活动的楷模。
用奉献铸就为民情怀
2016年,陈忠凯得知自家小区里住着一位军烈属,家里只有王军夫妇老两口。2001年,他们唯一的孩子在大连獐子岛执行抢救任务时壮烈牺牲,被评为烈士,于是他主动联系这家人,用真诚感动了老两口,成为二老的“贴心人”。
2020年春节,正是疫情特别严重的时候,王军眼疾发作,高烧不退,当陈忠凯得知情况后,开车跑了多家医院,终于在医大二院眼科看上病,老人被诊断为眼组织蜂窝炎,需要每天在门诊打点滴治疗,医生说如果再晚来有可能引起脑炎或败血症。为了让老人尽快康复,陈忠凯每天开车负责把王军送到医院,等老人打完针再送他回家。这样坚持了一个多月,老人的病情终于有所好转。王军说:“这次要没有小陈,可能命就没有了。”
用担当彰显共产党员本色
陈忠凯平时就是一位朴实并充满正能量的人民警察,他分管长春农业银行等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期间,主动为金融安保工作上台阶献计献策,赢得了分管单位上上下下好口碑。2021年初,公主岭突发新冠疫情,陈忠凯毫不犹豫第一时间报名,并第一批被派往前线开展工作。2011年参加夜治安巡逻工作以来,他多次帮助寻找走失的老人、孩子,帮助熄火车辆推车等,多次受到市局的表彰,真正做到了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为长春公安在春城百姓心中赢得了高度的赞誉。
2020年4月18日19时许,陈忠凯和另一位同志在市局联巡11队开展巡逻过程中,绿园分局夜巡办通报了一起7岁小男孩于当日17时许离家出走的警情。当时正是疫情期间,路上人、车少,不易被发现,且小孩没有防护能力,与人接触有被感染的风险。为了尽快找到小男孩,二人以景阳广场、景阳大路、春城大街、和平大街、锦江广场作为重点开展排查工作,20时30分,当巡逻车排查到锦江广场南侧时,发现了一个小男孩正不知所措地在路灯下抽泣,陈忠凯立即下车将他抱起,为他擦干眼泪,戴上口罩。经询问,正是通报中要寻找的小男孩。当孩子父亲见到走失的儿子时,掏出现金想要表达感激之情,被二位民警婉言拒绝了。第二天,孩子的父亲将一面印有“心系群众冷暖,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市局,并激动地说道:“这都是平日里电视剧中看到的事儿,没想到竟然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我真心向二位警官表示感谢!向长春公安致敬!”
“民拥警”:刘艳
热心法律公益
帮助弱势群体
刘艳,女,1988年2月出生,北京市京翰(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法学专业,2013年通过司法考试并执业,2020年12月10日加入到吉林“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2021年连续三个月获得吉林12348“月度优秀律师”称号。
刘艳加入到吉林“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至今,共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299条,期间多次受到群众表扬。2020年12月26日,q女士来电咨询装修合同纠纷,刘艳为q女士解答其可以主张的权益及维权方式,q女士在客服回访中表示对刘艳的解答非常满意,希望平台可以对其进行表彰。
刘艳在吉林“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以来,收获巨大。她一直以帮助群众解答法律问题而骄傲,并一直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虽然刘艳已经执业多年,但在吉林“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的经历确与平时办案经历不同,因为经常要面对不同方面的法律问题以及各种群众反馈,所以她需要及时关注法律法规等司法解释,以便更好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由此,刘艳通过不断地学习,加强了自身的专业能力,并在电话咨询过程中,更让她坚定了其作为一名律师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她现在也一直把这一认识贯穿于自己的执业过程,以社会责任为己任,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通过在吉林“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中的锻炼和成长,刘艳积极参与各种法律公益活动。例如,在前不久的民法典实施后,长春晚报希望可以制作一期关于民法典解读的文章,刘艳在知晓该事情后,第一时间认真学习民法典内容,并积极参与创作,最终于2021年3月在长春晚报刊登了《亮“典”》,并获得了好评。
刘艳以自己是一名律师而倍感自豪,她时刻提醒自己在利用专业知识服务于社会的同时应加强道德修养的提升,要不断努力,不断拼搏,不断为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