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充分发挥现有资产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规范院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省法院于7月12日组织资产管理工作培训,全院33个部门的资产管理人员参加学习。
本次培训以资产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等资产管理的末端节点为重点,着眼财政部35号令提出的“账、卡、实相符”的精细化管理目标,进一步明确了资产管理人员和资产使用部门的具体职责、学习了国有资产损失赔偿处理办法、规范了常用的资产工作流程,并与第三方软件公司达成协议,向院机关各庭(处)室开放部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权限,组织操作培训,为各部门的自主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通过培训,引导各级资产管理人员知责、担责、尽责,保证资产管理的全链条无断档;传导了“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负责”的管理压力,确保资产监管的全流程无死角;推动实现资产管理定人、定位、定条码等实时管理功能,促进了资产使用全寿命周期的信息化建设。为规范开展资产管理工作、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固定资产提供了法规和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