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切实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帮助行为,进一步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经审理查明,2022年12月,张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为网络犯罪转移资金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连同手机、身份证出租给他人使用,非法获利800元,该银行卡为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金额共计950余万元。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最终根据被告人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下一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将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开展反诈普法宣传活动,为提高全民反诈防骗意识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