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增强我市干部群众国家安全意识,蛟河市政法委防线办认真组织精心部署,深入开展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做好前期部署。制定印发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明确宣传主题、指导思想、宣传时间、宣传地点和参加单位,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利用制作宣传展板和led显示屏,张贴宣传海报,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台,播发宣传短片,转发微信群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了宣传效果。
二是切实行动,积极开展宣传。市委政法委于4月14日在市人民广场组织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等30余个成员单位及市内5个街道200余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树立彩虹门6个、宣传展板30余块、悬挂条幅40余条、发放宣传单宣传册20000余份。各成员单位重点宣传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开展宣传,旨在为维护国家安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让总体国家安全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形成了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共识。
在人民广场集中宣传的同时,市防线办还组织其他12个乡镇街在本区域进行宣传,各乡镇街共制作宣传画廊50多个和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15000余份。同时组织各防线小组及下属单位在单位共张贴国家安全宣传海报1000多套共6000多张。
在组织线下宣传的同时,市防线办组织各防线小组开展线上宣传。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新闻发布平台”等媒体转发 推送模式等方式,做好线上宣传,提升宣传效果。全市转发 推送的:转发微信群2350个、4020人转发朋友圈、推送公众号10个、推送新闻媒体2个,全市覆盖人数50000多人次。
三是效果明显,坚持常抓不懈。通过开展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活动,进一步在全社会普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履行法律责任义务的自觉性、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我市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
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在全市开展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受教育干部群众达6万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扩大了国家安全意识的民众知晓率,覆盖率,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国家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蛟河市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大对《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我市干部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在广大群众中树立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国家安全一切为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观念,增强了广大群众依法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意识,提高履行法律责任义务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