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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江城公证处办理首笔“公证 提取(住房公积金)”联办业务

近日,市江城公证处为王女士(化名)办理了首笔“公证+提取(住房公积金)”联办业务,不仅在公证处领取到了继承公证书,同时还在本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收到了继承的公积金,她对市江城公证处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这一便民利民联办模式赞不绝口。

在推出这一联办模式之前,继承人办理公积金继承业务时,需要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取公积金明细,再到公证机构办理公积金继承公证,待收到继承公证书后,才能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整个办理过程需要继承人在两家单位之间往返多次。

为了让公积金缴存职工享受到“最多跑一次”的一站式公证便捷服务,市江城公证处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业务联办服务模式,2024年4月25日,两家单位正式签署了《“继承公证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业务联办合作协议》。

“公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联办模式实现了一件事、一链办,公积金继承“查”“办”“取”一站式完成,且该项服务除收取正常的继承公证费外,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极大地节约了已故缴存职工家属办事的时间、经济成本,也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优质服务切实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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