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近年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创新优化审判机制、组织建设和硬件配置,探索建立了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审合一”审理机制,努力打造“‘南’向阳光·‘关’爱青苗”少年审判品牌。
加强组织领导,配置专业团队。该法院制定了《南关区人民法院“三审合一”少年法庭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院长亲自抓的少年法庭建设领导小组,由刑事审判庭作为牵头部门,立案庭、行政审判庭、桃源人民法庭、综合办公室协同配合。同时,抽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耐心亲和的法官干警组成了2个专业审判团队,开通了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以及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集中归口审理。少年法庭建立以来,已审结盗窃、抢劫、聚众斗殴3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成功调解了1起变更抚养关系民事案件。
完善设施建设,营造关爱氛围。该法院在现有场地设施的基础上,改造、建设了少年审判专区,设置了“一庭两室”(即一个少年审判法庭、一个接待室、一个活动室)。少年审判法庭用于案件庭审、模拟法庭等,并设置了圆桌审判台,消除未成年人的恐惧心理,缓解抵触情绪;接待室用于调解询问、接待会见、心理疏导等,内设阅览角和普法台,并放置了涉未成年人法律规定、典型案例等普法资料,以及心理疏导、教育指南等书籍;活动室内配置了安抚玩具、儿童书籍、音像动画等,为未成年人提供人性化、舒适的空间。
凝聚社会合力,做实协同保护。积极扩大未成年人保护“朋友圈”,针对不同类型的未成年人群体和不同的工作阶段,与不同职能部门联动,实现精准化保护。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审前社会调查、庭审教育、判后帮教等方面,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司法行政等单位的联动,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回访帮教等方面,加强与团委、妇女联合会、教育局等单位的协作,完善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凝聚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大合力。
指导家庭教育,系好“法治纽扣”。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庭审中融入法庭教育和家庭教育;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家教缺失、家教不当、沟通不畅、忽视需求等问题,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为家庭教育提供法律指导,责令家长到相关机构接受培训,帮助其切实履行好监护人主体责任;持续发挥法治教育的引领护航作用,落细落实法院“青苗计划”,结合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审判团队成员适时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开学第一课”、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
强化诉源治理,推动多元化解。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探索建立校园法治监督员机制,由监督员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收集和处置,尤其是对于尚未构成犯罪但存在轻度侵权情况的未成年人,由少年法庭审判团队成员与校方代表共同予以教育帮扶,避免构成犯罪;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监督、指导作用,对存在不当行为和管理漏洞的教育机构、网络平台及各类组织团队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督促有关单位规范管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目标;聚焦同学矛盾、校园安全、家庭暴力等常见涉少纠纷,与校园纠纷调解委员会保持联动,协同教育局、妇女联合会、学校等单位,制定“一站式”纠纷调处方案,推动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