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培养选任、管理监督、考核评价、激励保障四个维度,持续实施政治上激励、业务上帮扶、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的举措,全力打造一支思想有活力、发展有潜力、创业有能力、行事有定力的法官队伍。”这是延吉市人民法院建立法官队伍培养培育机制的内涵,其经验做法获得广泛宣传和认可。
“高门槛”,培养选任“闯关过卡”。为了解决法官助理在准备期培养无方案、无标准,缺乏引导和规范的难题,延吉市法院出台了《延吉市人民法院发展初任法官工作方案》,在选任前增设培养发展环节,对法官助理进行为期2至3年、“以一带一”式“传帮带”的培养规划。同时,指派法官助理熟悉各项审判业务,积累职业素养;建立个人成长档案,记录各阶段综合评价,将周期评估作为跟踪管理的实时指南;经过培养人、分管院领导、院长、院党组四重考核,综合考量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在全面通过后准予参加入额考试考核。通过“闯关式”培养,形成了制度化、科学化的培养机制。
“严监管”,系好上任“第一粒纽扣”。延吉市法院在培养培育法官助理全过程设置“三重监督”,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底线思维,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行自我监督。法官助理至少每季度汇报一次业务、能力、思想等成长变化,确保组织实时掌握、动态了解其思想状况、业务能力,因材施教;实行培养人监督。培养人负责对其日常管理和全面监督,每季度形成考察意见,确保培养周期全程可溯,规范培养对象司法行为;实行院级监督。通过综合考核评价、建立廉政档案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培养过程中发现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树立正确的司法价值导向。
“排名次”,综合能力“量化考核”。在法官助理培养培育过程中,延吉市法院设置全流程考核环节,对文书撰写、案件调解、调查研究、法治宣传、专项活动等工作表现量化为分数,全面评价法官助理的工作质效。同时,将培养人、庭长、分管院长、院长、院党组的评价纳入考核,使科学量化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形成分数排名,并作为推荐参加入额考试考核的数据支撑,实现法官选任“优中选优”。
“重激励”,择优提拔锻造“铁军”。延吉市法院坚持科学配置干部资源,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年轻干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指派有真才实学、成长快的青年法官到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基层法庭等复杂艰苦岗位淬炼磨砺;引导优秀青年法官在学术调研、疑案难案中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培育、选任青年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进社区网格服务社会,在服务中强化理想信念。今年3月,该院将各项考核指标特别优秀的2名青年法官提拔为副庭长,形成优胜劣汰、能者上的良性模式,进一步激发法官队伍干事热情,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