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7月11日,东辽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第三检察部到县司法局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督工作,县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
检察官通过座谈交流、查阅档案等方式了解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检查,重点对在矫未成年人是否存在脱管、漏管、违反禁止令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双方就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在矫未成年人的帮教和管理进行了积极探讨。
下一步,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教育、挽救、感化”方针,依法能动履职,与社区矫正机构加强联系,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努力推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提升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