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涉案总金额达64.5万元的民间借款纠纷案,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郭某某、陈某某因经营需要,先后向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62万元,明确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之后,郭某某、陈某某未按期还款,被某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案件经历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令郭某某、陈某某偿还某投资有限公司的借款及利息共计64.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人王海亮多次找被执行人郭某某、陈某某谈话,二人承认借款事实,但强调由于经营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借款。办案人通过各种渠道查找被执行人的存款、房屋、车辆等财产信息,均无可供执行财产。
就在该案陷入执行僵局时,办案人王海亮了解到被执行人原来经营服装生意,尚有一批羊绒服装未出售,货值40多万元。鉴于此,王海亮多次找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郭某某、陈某某协商,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工作,终于达成一致,决定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归还部分欠款。在执行人员主持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同意以被申请人的库存服装抵偿欠款44万元,申请执行人同意减免10万元欠款,剩余10.5万元欠款双方签订还款计划,由被执行人2年内还清。在和解协议签订当日,办案人王海亮带领干警褚立威为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连夜清点服装数量至凌晨1点,终于将全部抵债服装清点完毕,交付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执行干警不辞辛苦、和谐执行的敬业精神也得到案件双方当事人和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通过变通思路、因案施策,采取以物抵债的执行方式和举措,推动案件执行工作取得了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