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作出《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等56个来自公安系统的单位荣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基层基础处入选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安宣办副主任贾翠、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交警大队民警陆旭东荣获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工作实践中涌现出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为全面展示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激发各地区各部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央文明办共授予2884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199个单位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199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并表彰了一批全国文明城市、城区、县(县级市)、村镇、家庭、校园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区)。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希望受表彰对象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着力打造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中国典范,促进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