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辽县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县政法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东辽、法治东辽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四)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五)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六)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七)监督和支持全县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八)组织研究全县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九)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