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兰家司法所坚持运用“枫桥经验”蕴含的思想理念、工作方法,结合乡村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有效化解了一批涉及邻里、家庭、土地等领域的突出矛盾纠纷,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引领了文明、和谐、稳定的乡村治理新风尚。
调解“三个三”
“老娘舅”调解法发挥作用显著
兰家镇矛盾纠纷复杂、土地纠纷较多,兰家司法所巧用“三情”即“真情、乡情、亲情”;做好“三人”即“倾听人、评判人、化解人”;坚持“三心”即“细心、耐心、用心”,依靠“老娘舅”式的调解员开展乡村调解工作。调解工作中注重依靠“五老”、村党支部书记、乡里威望高的老人,对当事人情况和纠纷实情高度知悉的有一定话语权的人参与调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两所一庭”
赋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兰家司法所加强与兰家派出所、兰家派出法庭协调联动,建成“两所一庭”联调机制。一方面定期召开联调联动会议,各部门分别通报基层矛盾纠纷、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另一方面加强庭所建设,对需要进行司法确认和立案处理的案件及时与法庭沟通,尽快解决群众诉求。
纠纷排查常态化
遏制“民转刑”纠纷升级
兰家司法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运用镇、村(社区)、网格三级调解力量,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及潜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根据农村实际,制定针对性的化解措施,发现一起、化解一起。2024年上半年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件,调解成功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