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让违法者受到相应的处罚,避免对被不起诉人遗漏行政责任的问题出现,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积极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成功运用大数据模型办理了一起陈某、李某销售伪劣产品相对不起诉案。
陈某、李某在未经依法审批和未做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购得的大量柴油存放在危险品运输罐车、自家租赁的院内,后将柴油以每升7.5元的价格对外销售,经吉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二人销售的柴油闪电(闭口)为56℃,质量检验不合格。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发现,二人犯罪情节轻微、且犯罪后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决定对二人不起诉处理。
数字检察,助推行刑反向衔接
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在收到本案后,第一时间受理了此案,重点审查本案是否过行政处罚时效,有无行政处罚依据,被不起诉人是否行政处罚过等,利用检察院自行研发的“行刑反向衔接数据监督模型”对本案进行综合分析,经上传刑事部门移送的审查报告、不起诉决定书后自动研判分析出了该2名被不起诉人均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其行政管辖部门为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需要向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制发《检察意见书》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
衔接协作,强化“检 行”联动
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立即利用大数据模型自动化生成《检察意见书》,并将本案的不起诉文书、电子卷宗等材料一同移送到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经与检察机关认真研讨后,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立案,并对2名被不起诉人开展专项调查,严厉打击影响民生领域安全的行为,维护民生福祉。
全程跟进,实现“治罪”到“治理”
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持续开展跟进监督工作,重点监督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及时履职,按期回复,以及整改情况等后续工作。通过跟进监督后,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7月9日向公主岭市检察院复函,称已对陈某、李某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次案件的办理利用了数据模型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促进了检察机关的行刑衔接,加强了检察机关与行政部门的反向联动,更助推了民生安全领域的综合治理,筑牢了民生安全。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重视行政司法与执法反向衔接制度,对内做好“刑 行”,畅通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的协作交流,规范行刑衔接办理;对外做好“检 行”,助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有效衔接,与行政机关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