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农安县人民法院接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执行某区法院交叉执行14件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农安法院得令即行,案件交由交叉执行专班实施组办理,历经18天,14件交叉执行案件圆满得以执结。
被执行人老王在长春市某区街道上经营着一家洗浴店,顾客朱女士等14人为便捷考虑,多次购买充值卡。未成想,卡还没使用完毕,洗浴店一声不响地关门了,老板不知所踪。尽管卡内余额不大,但老板跑路让朱女士等人愤愤不已,将洗浴店诉至某区法院。某区法院受理后,由于被告未到庭,进行了缺席审理,依法判令洗浴店立即退还朱女士等14人累计金额10877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仍处于“失踪状态”,朱女士等人向某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洗浴店系个体工商户,使用房屋为租赁,经营者王某非长春市人,洗浴店关门后,王某下落不明,查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处于僵局。
农安县法院接收上述14件案件后,由交叉执行专班指派一名老执行法官带领一名年轻执行法官具体办理。经了解,被执行人王某是农安县某镇人,常年在外打工,居无定所,法官对其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无财产可执行,至此,看似案件进入瓶颈。但是老法官带领新法官并未放弃执行可能,他们踏上了“调查走访”之路。执行干警到老王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获悉了老王儿子小王的联系电话,并向小王释法明理,小王终于被说服,表示欠债还钱是本分,他愿替父偿还欠款。
6月11日下午,小王主动来到农安法院,自愿代父亲老王履行了给付义务。案款陆续汇入申请执行人朱女士、蔡先生等人账户中,14起系列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