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支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春市扫黑办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工作者和基层群众中选聘100名扫黑除恶人民监督员,让他们成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律政策“宣传员”、线索摸排“情报员”、工作落实“督办员”,共同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选聘扫黑除恶人民监督员是长春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新举措。在选聘过程中,市扫黑办从政治素养、身体条件、道德品质、履职能力、群众基础5个方面进行把握,要求监督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关心、支持、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较强分析问题、提出建议的能力。
为确保人民监督员具有广泛代表性,市扫黑办结合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行动,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10个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中择优筛选监督员。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宣传专项斗争重要意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为专项斗争建言献策,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良好条件。具体包括宣讲党的政策、开展法治教育、组织发动群众、收集社情民意、举报问题线索、化解矛盾纠纷、发现治安隐患、排查社会乱象、提出意见建议和评价斗争成效等10项职责。
长春市扫黑办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各县(市)区、开发区扫黑办和市直相关单位共同对扫黑除恶人民监督员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