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及派出所窗口增项办理交管业务-j9九游会登陆入口

吉林省长安网
当前位置: 九游会登录j9入口首页>热 点
热 点
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及派出所窗口增项办理交管业务

根据吉林省公安厅《关于深化公安政务服务改革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长春市公安局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全面实现“一窗通办”,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可办理多项交管业务,让群众享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的升级服务。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可办理32项车驾管业务;全市各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可办理42项交管业务,其中包括交通违法摄录简易程序处理,驾驶员朋友可就近选择办理相关业务。

长春市公安局推出的这一便民利企重要举措,将为广大市民群众切实提供便利,实现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长春市公安局将继续探索服务新举措,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

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办理42项交管业务清单


一、驾驶证类业务(16项):


1、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超过规定年龄申请换证业务
2、驾驶证遗失、降低准驾车型、信息发生变化、驾驶证损毁换证、转入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业务
3、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备案业务
4、申请(主动)提出驾驶证注销业务
5、身体条件不适合或身体条件不合格驾驶机动车申请注销业务
6、具有需要注销驾驶证违法行为或被撤销、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驾驶证注销业务
7、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业务
8、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
9、延期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及取消延期业务
10、运输企业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更备案业务
11、原a型驾照自愿降型后恢复c6准驾车型业务
12、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13、驻地军人持未过期军用c证换领地方驾驶证业务
14、驾考申请变更准驾车型(降低)业务
15、驾考申请变更考试地业务
16、驾驶员信息查询业务


二、机动车类业务(18项):

17、同一机动车所有人互换号牌变更登记业务
18、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联系方式变更、管辖区域内迁移变更登记业务
19、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业务
20、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被依法撤销、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
21、机动车灭失、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注销登记业务
22、质押、解除质押备案业务
23、机动车登记证书补、换领业务
24、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补领、换领业务
25、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
26、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
27、未销售机动车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
28、超限(特型)机动车办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
29、临时入境机动车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
30、六年内免于安全技术检验车辆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31、申请领取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32、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33、车辆所有人机动车信息查询业务
34、机动车抵押情况查询业务

三、互联网业务(1项):

35、单位(个人)用户账号互联网注册业务

四、运输通行证核发审批业务(2项):

36、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业务
37、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业务

五、校车资格许可(4项):

38、驾驶人申请校车驾驶资格许可业务
39、申请校车标牌核发业务
40、补、换领校车标牌业务
41、回收校车标牌业务

六、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1项):

42、处罚金额为200元及以下的非现场交通违法摄录处理业务

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32项车驾管业务清单

一、驾驶证类业务(11项):


1、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超过规定年龄申请换证业务
2、驾驶证遗失、降低准驾车型、信息发生变化、驾驶证损毁换证、转入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业务
3、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备案业务
4、申请(主动)提出驾驶证注销业务
5、身体条件不适合或身体条件不合格驾驶机动车申请注销业务
6、具有需要注销驾驶证违法行为或被撤销、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驾驶证注销业务
7、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业务
8、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
9、延期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及取消延期业务
10、运输企业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更备案业务
11、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二、机动车类业务(15项):

12、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联系方式变更、管辖区域内迁移变更登记业务
13、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业务
14、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被依法撤销、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
15、机动车灭失、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注销登记业务
16、质押、解除质押备案业务
17、机动车登记证书补、换领业务
18、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补领、换领业务
19、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
20、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
21、未销售机动车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
22、超限(特型)机动车办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
23、临时入境机动车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
24、六年内免于安全技术检验车辆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25、申请领取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26、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三、运输通行证核发审批业务(2项):

27、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业务
28、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业务


四、校车资格许可(4项):


29 、驾驶人申请校车驾驶资格许可业务
30、申请校车标牌核发业务
31、补、换领校车标牌业务
32、回收校车标牌业务

分享到:
长春市长安网
吉林省长安网

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吉icp备10201797号-3

顶部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