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党工委对政法工作作出的决策部署,推动平安长白山、法治长白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
(四)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参与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相关措施。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七)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监督和指导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
(九)指导和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政治督察等制度。
(十)承办党工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长白山工委政法内设综治维稳协调指导科、执法监督科、综合科三个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