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邑区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区委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监督和支持全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组织开展全区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政策和重大举措,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五)掌握分析全区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六)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区法学会。
(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